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可以是哪些
一、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可以是哪些
1、提起诉讼:如果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则诉讼时效中断,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如果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则可以认为诉讼时效中断,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3、权利人主张权利:如果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则可以认为诉讼时效中断,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4、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如果义务人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同意履行义务,则可以认为诉讼时效中断,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二、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发生的法定事由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
(2)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
(2)诉讼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三、民事诉讼时效的有效期一般是多久
民事诉讼时效的有效期一般是三年。
小编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