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二审期限是多久内
一、行政诉讼二审期限是多久内
行政诉讼二审期限是三个月。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诉讼审限的规定,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审理上诉案件的,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行政诉讼不受理的情形
行政诉讼不受理的情形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差异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差异是: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本质上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司法活动);
2、审理机关不同(复议机关,人民法院);
3、对审查的范围不同(全面审查,仅限于合法性审查);
4、审理方式不同(书面审查,开庭审理);
5、审级不同(一级复议原则,两审终审制);
6、法律效力不同(不服复议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终审后必须)。此外,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在当事人称谓、法定期限、受案范围等方面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