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诉讼中撤诉是否会对案件结果产生影响

  一、行政诉讼中撤诉是否会对案件结果产生影响

  行政诉讼中撤诉会对案件结果产生影响。行政诉讼期限内当事人可以撤诉,但是会对其行政救济权利产生影响。如果当事人在行政诉讼期限内撤诉,可以重新提起诉讼,但是重新提起诉讼必须遵守新的诉讼时效规定。如果超过了新的诉讼时效规定,将无法再次申请诉讼,可能会影响其行政救济权利。同时,撤诉也会导致当事人无法获得原先提出的请求,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

  二、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的区别

  1、争议主体不同:

  行政争议的主体之中,一般情况下,必有一方是行政机关,起码也应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这种争议通常不可能在平等主体之间产生。而民事争议无此特殊要求。同时,绝大多数行政争议,作为主体一方的行政机关,往往比相对人年于更为优越的地位。他们之间存在一种经“命令——服从”为基本特征的不平等关系。民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即使是权利方,也不能以强制力为依托对对方当事人直接发号施令。

  2、争议起因不同:

  行政争议由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民事争议由民事法律行为所引起。进一步说,行政行为可以引发民事争议,民事行为不可能引发行政争议。

  3、解决争议的手段不同:

  行政争议,有相当一部分由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判等行政司法途径解决,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程序,只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条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民事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一概诉诸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三、行政诉讼可以不请律师吗

  小编提醒您,当事人诉讼是否委托律师需要自行决定,法律并未规定一定要委托律师代理,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委托代理律师都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既然是权利,当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所以只要当事人觉得自己可以应付整个诉讼,不请律师当然也照样可以打官司。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