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承包期发生的劳动争议如何确立当事人

  一、关于承包期发生的劳动争议如何确立当事人

  承包期发生的劳动争议时,确立当事人的方法如下:

  1、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劳动者与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

  3、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二、当承包人遇到什么情况时可以解除合同

  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

  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三、承包合同解除的时间

  小编提醒您,承包合同解除是没有具体期限的,出现合同解除的情形时,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要通知对方当事人,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