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准备些什么证据材料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准备些什么证据材料
起诉离婚要提供如下证据资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6、感情破裂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办理
小编提醒您,起诉离婚另一方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的,可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之后缺席审理。
起诉离婚另一方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拒绝到庭的,可以依法缺席判决;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男方起诉离婚彩礼是否退还
男方起诉离婚彩礼一般情况下彩礼不需要返还,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况如下: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小编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