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未能签署合同的后果对于中标方有何影响

  一、未能签署合同的后果对于中标方有何影响

  中标通知书相当于的对具体合同内容的确定,所以此时由于任何一方无故不签订具体合同的,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二、哪些情况中标无效

  1、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

  2、招标代理机构违反保密义务或者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招标人有泄露应当保密情况行为的;

  4、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5、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6、违法进行实质性内容谈判的;

  7、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就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三、工程招标必备条件有哪些

  工程招标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