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施工总承包合同是否可转让给其他方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是否可转让给其他方

  施工总承包合同可转让给其他方,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

  2、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

  3、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二、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工程承包合同生效的时间是合同依法成立的时候,当事人如果另有约定,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生效。

  小编提醒您,《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三、建设施工总承包合同需要备案吗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不需要备案的,总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备案也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