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开庭是否会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有影响
一、迟到开庭是否会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有影响
有可能会,法院开庭迟到法律上有的规定如下:
1、原告或被告一方在传票确定的时间未到达指定审判地点,但迟到未超过30分钟,合议庭应当要求原告如实向法庭陈述迟到原因,如不属于正当理由,应当予以训诫后,准许其进入审判区并在当事人席就座。合议庭对该方的身份予以核对。
2、原告未按传票所载的时间到达指定审判地点,超过30分钟未出庭,本院将查明原告未到庭的相关情况,如有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本院将延期审理,另行确定开庭日期。如无正当理由,本案将按原告撤诉处理。具体结果另行通知。
3、被告超过开庭时间,30分钟未到庭的,如合议庭认为不影响案件审理的可缺席审理;如认为可能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的,可延期审理。
4、如庭审终结前被告到庭的,合议庭在查明被告人身份后,要求其向法庭陈述迟到的原因,合议庭依据理由是否正当和案情需要,决定是否准予其参加庭审,但对于其未准时出庭的行为应予以训诫。
二、法院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法院开庭后一般情况是六个月下判决书,但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还可以上诉,下达判决书的时间是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
一般而言,法院会在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内结案的,所以会在这一时间发放判决书。至于多久才会下放,那就得看是一审还是二审,亦或是再审程序了。因为程序的不同,会有不同的时间限制。例如是在一审期间,那么审理的时间就比较长了,从案件立案之后到结束可能得花大半年的时间才会结束。
三、法院开庭提前几天通知
小编提醒您,开庭时间提前三天告知。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需要在开庭三天前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案件,还需要在开庭三日前并社会发布开庭公告。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提前三天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