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后是否可以追讨违约方的违约金
一、终止合同后是否可以追讨违约方的违约金
终止合同后是可以追讨违约方的违约金的,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但是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定金条款的效力。因此,合同终止是可以追究违约金责任的。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因合同终止产生的纠纷怎么起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三、合同终止后还可以起诉吗
合同终止后还可以起诉,只要合同当事人对于合同终止事项存在争议与纠纷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终止没有异议的,合法解除合同的,就无需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