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需要哪些材料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需要哪些材料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如下:

  1、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

  2、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

  3、伤病情材料原件,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等。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程序是:

  1、先由单位或劳动者一方提出申请;

  2、然后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再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4、最后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小编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三、做劳动能力鉴定要注意哪些方面

  做劳动能力鉴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职工伤害程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纠正的所有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