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法实证材料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劳动法实证材料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法律事实证明材料注意事项:

  1、事实劳动关系没有试用期;

  2、无效合同造成事实劳动关系要承担责任;

  3、合同期满仍保持事实劳动关系不能随意辞退;

  4、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按有利劳动者原则确认。

  二、劳动合同书签订年限

  劳动合同书签订年限有2年、5年、10年等,具体期限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定。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小编提醒您,劳动合同分为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实际中大多情况下都是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是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续签的法律后果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