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要怎样申请诉讼保全
一、股东要怎样申请诉讼保全
股东,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等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股东需要依法提交保全申请书、相应的担保,由法院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何进行财产保全解除
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申请保全的当事人申请解除;
2、法院依职权解除;
3、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解除,可以向法院交一份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认定对方财产保全的不正当性,法院一般要求提供担保,否则不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请求法院解除。
小编提醒您,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存在下列情况可能申请财产保全:
1、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