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都是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都是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以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设立有何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其他规定。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第五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三、监事会多久开一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召开的规定具体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4、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5、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