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诉讼怎么确定法院管辖权的规定

  一、行政诉讼怎么确定法院管辖权的规定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有: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二、行政诉讼期限如何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起算,如果相对人已经申请复议,再申请诉讼的,诉讼有效期是十五日,从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起算。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需提交哪些材料

  行政诉讼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的身份相关信息;

  2、被诉行政行为的证明相关材料;

  3、起诉状;

  4、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5、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