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否凭借债权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
一、债权人能否凭借债权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
债权人能凭借债权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保证人的追偿权诉讼时效多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限制保证人追偿权的时效,包括诉讼时效和仲裁时效。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保证合同的责任范围有哪些
保证的范围,又称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债务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向债权人履行保证债务的限度。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保证合同时,应明确约定保证的范围,如无约定,直接依法律之规定确定保证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