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概述
一、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概述
1、公积金缴足6个月以上、账户正常、有偿还能力、信用状况良好: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不含当月)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已支付首付款: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提供担保: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符合政策要求: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其他条件: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住房公积金能在异地买房吗
小编提醒您,住房公积金时不能在异地买房的,因为住房公积金是城镇住房建设中针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买房是有地域限制的。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准备哪些文件
1、申请人以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
3、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
4、申请人结婚证复印件;
5、商品房买卖合同;
6、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
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