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一、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离婚发现对方伪造债务应该依法处理的方式是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向法院请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并且该类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由伪造方一方承担,其配偶不承担偿还义务。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
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
2、协商一致的原则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件。
三、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小编提醒您,以下这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