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程序如何确定管辖权
一、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程序如何确定管辖权
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程序确定管辖权的方法是: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小编提醒您,涉外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起算时间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程序
1、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决定是否立案,向被告送达递交起诉状副本,准备开庭。
2、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当事人均表示无异议后,审判长宣布,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3、审判长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
4、进入法庭调查,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