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分类有何规定
一、企业并购分类有何规定
企业并购分类有的规定如下:
1、根据并购方式,可分为出资并购、购买股票并购等;
2、根据并购涉及主体不同,可分为直接并购、间接并购等;
3、据并购资金来源不同,可分为杠杆并购、非杠杆并购;
4、企业并购的其他基本类型。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企业并购注意事项
企业并购的注意事项有:
1、被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是由并购的公司承担;
2、并购要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依法决议通过;
3、要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三、并购后之法律问题处理
并购完成后,法律问题仍未结束,因为无论员工问题及其他权利义务整合问题都尚待解决。
1、员工问题
并购后紧接着裁员几乎是并购之惯例,此时,被裁掉的员工可以依原聘雇契约,向新雇主主张劳基法上权利,要求资遣费,续任员公亦可要求新雇主承认其旧年资。
2、契约整合
公司合并后,原始签约主体可能已经消灭,而存续公司体质亦已不同,契约或须另为通知、或须重行谈判甚至要求解约(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甲原须丙公司支援,但合并后,此项支援已可由乙公司提供,故甲公司即须与丙公司谈解约),各项权利义务之重行界定及谈判,委实极复杂,往往须历经数月甚至数年亦无法圆满。
3、无形资产整合
于现今世界,智慧财产之价值往往更甚于有形资产,故对有关商标专利及其他智慧产权须为整体整合,此皆将成为将来营运之利器,至于有涉讼案件,亦须整理结清,并告知管理阶层,以免误触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