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对于债权让与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对于债权让与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中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为债权转让一定要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可以撤销,除非受让人同意的。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的必备条件有什么要求

  小编提醒您,债权转让的必备条件有:

  1、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具有可转让性;

  3、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

  4、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主债务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应当如何确定债权转让案件的管辖权

  债权转让案件的管辖权的确定如下:

  1、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也可以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对该笔债权的管辖进行了约定,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