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出错的责任追究如何进行
一、司法鉴定出错的责任追究如何进行
在我国司法鉴定结论错误的追责方式是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司法鉴定报告书的重要作用有哪些
1、直接证明案件事实。
2、作为证据调查方法能够识别其他证据的真伪程度和证明效力。
3、作为证据,能够把相关证据联系在一起形成证据链。正是因为司法鉴定具有特殊的功能,才能在证据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在人民法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重新司法鉴定的理由
小编提醒您,重新司法鉴定的理由如下: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上述重新鉴定的事由实际上更多的是用在“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申请再次鉴定的过程中,也是法院可以同意再次鉴定,接受鉴定申请的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