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东不退押金的行为有哪些

  一、房东不退押金的行为有哪些

  房东不退押金的行为有:

  1、承租人损坏房屋设施,且损失相当于交纳的押金;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进行赔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履行责任的,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扣押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2、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不退还押金的情形;比如承租人没有定期缴纳租金的。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3、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前退租的或合同到期承租人未按规定退租的。如果租赁合同未到期退租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另外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不经承租人同意扣押租金。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不经承租人同意扣押租金。这种感觉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二、租房不退押金报警有用吗

  租房不退押金报警有用。警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只能通过起诉解决。小编提醒您,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如果属于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返还请求权,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

  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可以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要下列证据:

  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即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明;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

  2、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如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

  3、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如交付定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

  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具有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