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在行政处罚中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简易程序在行政处罚中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如下: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二、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
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则有:
1、法定原则;
2、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3、比例原则,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4、一事不再罚原则。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三、行政处罚法中哪些条件可免于处罚
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
1、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5、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