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简易程序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一、简易程序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1、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案件;

  3、确认或者变更收养、抚养关系,双方争执不大的案件;

  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

  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讼争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

  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

  7、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讼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二、简易程序案件撤诉诉讼费怎么收

  简易程序案件撤诉诉讼费按照如下方式收取: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诉讼费用,原告申请撤诉的,受理费用由原告承担,是不会退还的。

  小编提醒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三、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内审结,自立案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审限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在我国,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