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安置房产权证需准备哪些办理材料

  一、安置房产权证需准备哪些办理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补偿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明;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二、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多久能拿到

  6个月左右。

  安置房是指房屋拆迁之后,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替人购买的商品房,该商品房的成本较低,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安置人可以自由交易。安置房等到拆迁房时间够三年之后就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了,所以在购买拆迁房的时候,一定要确保房屋三年有房产证进行交易,降低交易的风险。

  三、申请安置房的条件有哪些要求

  小编提醒您,申请保障房的条件包括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