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子女一方不签字是否会影响后续程序
一、丧葬费子女一方不签字是否会影响后续程序
需要所有子女进行签字,如果子女中有一人不同意,社保局就不发放。因为如果当时不都签字,可能会引发后面的诉讼。争执不下,就得需要法律公证处的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按法律规定是需要所有子女签字确认由一人负责领取,如果子女中有一人不同意,社保局就不发放。所以在付丧葬费的时候会要求所有子女进行签字。
二、是否可以同时申请丧葬费用和补助金
丧葬费与丧葬补助金不可以同时主张。丧葬费是因为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死亡而获得的赔偿,丧葬补助金是因为工伤死亡而获得的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三、领取丧葬费手续需哪些材料
小编提醒您,领取丧葬费手续需要的材料是:
1、个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火化收据、死者身份证、社保卡、死者养老金存折或卡、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2、若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与死者的关系在户口注销证明里不能清楚反映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要求写明关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死者关系),办理时需法定继承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
3、农转非死亡人员需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所填写四份街道办事处盖章的《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