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申请强制执行十几万我要出多少费用

  一、申请强制执行十几万我要出多少费用

  申请十几万强制执行自己是不需要出任何的费用;

  申请强制执行时,自己是不需要先行交纳执行费用的,这个费用会在自己的案子结案时,从法院给自己执行回来的款项中扣除,当然这个被扣除的款项最终还是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此时的该部分费用包括的项目就增加了,内含执行费,交通费,鉴定费等等,如果当事人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法院减免部分执行费。

  执行费无论是原告支付还是被告支付,都需要件收费是50-500元;

  2、如果经济案件金额超过一万元的,每个案件收费是50元起步,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金额,基本都是按照1.5%的比例收费。

  3、如果执行的案件金额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4、执行金额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5、执行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三、能向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1、不一定可以向中级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是否可以提出申请,需要结合以下情形确定: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3)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

  (4)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5)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

  (1)申请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应提供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郑州两级法院外的生效判决需附带生效证明)。

  (2)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的,应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仲裁机构出具的关于仲裁生效和送达情况的函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申请执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的,提供公证债权文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