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盗窃的行为或情形需要从重处罚

  一、哪些盗窃的行为或情形需要从重处罚

  1、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盗窃罪;

  2、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

  3、多次盗窃的;

  4、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5、盗窃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6、犯过盗窃处罚一定时间内又犯罪的;

  7、因盗窃造成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多少钱”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各省的规定不尽相同,应当查询当地省份的数额标准。经济发达的省份数额高一些,但差别不是太大。差别大的,就是数额特别巨大的规定,有的省份规定为50万元以上。

  盗窃数额即盗窃罪的犯罪数额是指犯罪行为人窃取的现金多少以及窃取的财物折算成人民币所表现出来的数量。盗窃罪属于侵犯财产型犯罪,虽然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盗窃罪定罪的非数额标准,但它的定罪标准最主要的仍是盗窃数额,盗窃数额的认定甚至关乎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等关键问题。

  认定盗窃数额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总的来讲,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财物的价值大小,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来确定;二是在计算财产损失数额时,只能计算直接盗窃数额,不能计算间接损失数额。对间接损失额作为量刑情节考虑。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确定价格和价值。

  三、盗窃罪可以判缓刑吗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在这种情况下,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盗窃罪犯罪分子是满足缓刑条件中的对象要求的,只要再符合缓刑的其他条件,那么在判刑的同时宣告缓刑并非不可能。而要是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话,本身的量刑幅度就比较高了,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几乎不可能再适用缓刑。

  四、缓刑适用条件有哪些

  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

  (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

  (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

  (4)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

  2、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限制条件: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换言之,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