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主要包括:

  1、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2、标的,包括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等。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户口的迁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何应对卖方反悔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应对卖方反悔是买方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没有给付定金的,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