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违约行为应承担何种责任
一、仓储合同违约行为应承担何种责任
违约仓储合同将承担的责任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仓储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
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
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7、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
8、合同的有效期限。
其中应该注意的是,合同应明确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以便对方作好相应的准备。
三、仓储合同的成立的必要条件
1、订立仓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订立合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以书面形式签订。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