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的婚姻效力
一、如何认定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的婚姻效力
冒名结婚的婚姻效力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
小编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的起诉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的起诉审理期限
小编提醒您,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的,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进行案件审理的话,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进行审结;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所审理的案件,应当是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进行审结。如果出现特殊的情况需要延长的话,那么需要由本院的院长进行批准,就可以延长六个月的时间;如果还需要再延长的,就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进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