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强制执行材料包括哪些法律文书

  一、强制执行材料包括哪些法律文书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二、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采取什么措施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采取的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三、强制执行申请有效期有多长

  强制执行申请有效期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