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是否有权利继承单位福利房
一、父亲去世后是否有权利继承单位福利房
父亲去世后是否有权利继承单位福利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如果福利房的房产过户到个人名下,属于遗产的范围,有遗嘱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继承顺序按法律规定。
如果职工没有买下福利房的产权,那么房子的所有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福利房不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单位的福利房不属于遗产,即房子无法被继承。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房产继承纠纷起诉所需材料有哪些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6、民事起诉状等。
三、起诉继承房产应去哪个法院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这是民诉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因此,不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因此,房产继承纠纷的管辖法院包括:
1、被继承人(即去世的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仅指住所地法院,并包括经常居住地法院。
2、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在多个行政区域内均有遗产的,那么需根据遗产在各个行政区域的分布情况,确定由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