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做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一、做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做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以下资料:

  1、患者身份证;

  2、患方陈述;

  3、代理人委托书;

  4、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医院就诊治疗检查等病历原件。

  医疗事故鉴定的手续如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书后,受理鉴定申请;

  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指派具有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补充鉴定的,审查请求鉴定事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二、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做几次

  一般是一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三、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解决

  发生医疗事故的,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若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患者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