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疗事故的鉴定时效是否存在具体时间要求

  一、医疗事故的鉴定时效是否存在具体时间要求

  医疗事故的鉴定时效是存在具体时间要求,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小编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需要多长时间完成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一般需要在四十五日完成。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一般在医学会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作出。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三、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满意怎么办

  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满意,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