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诉讼撤销后是否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一、行政诉讼撤销后是否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可以的。现行法律并未禁止行政撤诉后再提起行政复议,而行政复议法规定,对于没有经过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在复议期限内,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因此行政撤诉后可以再申请行政复议。相关的规定:行政诉讼撤诉后,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法院不予立案。行政复议撤诉后,同样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复议。

  二、如何准确区别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则是依据《行政诉讼法》。

  3、程序不同。

  4、结案方式不同。行政复议可以由行政机关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调解,申请人与本申请人也可自愿达成和解,而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

  5、审理的内容不同。行政复议既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要审查其适当性,并可依法作出复议决定。而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虽也对适当性进行审查,但一般不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作出裁决。

  6、行政复议不收费,行政诉讼收费。

  三、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内

  一般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起算,如果相对人已经申请复议,再申请诉讼的,诉讼有效期是十五日,从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经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