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的宅基地可不可以买卖
一、国有划拨的宅基地可不可以买卖
民法典规定国有划拨的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国有划拨的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对宅基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二、国有划拨的宅基地转让的流程
1、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等资料。
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
4、确定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
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6、公开交易,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7、签订转让合同。
8、办理出让手续。
三、国有划拨的宅基地与出让的宅基地的区别
1、性质不同。
2、取得方式不同。
3、权利义务不同。
4、期限不同。
5、房屋类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