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行使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一、如何行使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行使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方式是可以在出租人出售房屋时,与第三者竞价。二者价格一样时,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排除情形
下列情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1、房屋的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自己的近亲属的。
3、出租人履行出租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三、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被侵害怎么向法院起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