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产继承如何办理流程

  一、遗产继承如何办理流程

  遗产办理继承流程如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到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办理亲属关系证明。

  2、到向遗产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

  如果是继承房产的,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房产所有权证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基图原件,以前购房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三、遗产继承有年龄要求吗

  遗产继承没有年龄要求。《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