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公证办理带什么材料
一、房产遗嘱公证办理带什么材料
房产遗嘱公证办理带的材料如下: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房产公证遗嘱继承怎么写
房产公证遗嘱继承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为“遗嘱继承公证书”;
2、写明被继承人和继承人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
3、写明房产的基本情况;
4、写明遗产继承份额;
5、写明公证员、公证机构、公证时间。
三、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的程序
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的程序如下:
1、自行撰写或者委托律师代书遗嘱材料。
2、携带遗嘱、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财产证明材料,亲自前往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格。
3、公证处受理后,按照公证员的指示和引导办理。
小编提醒您,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