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怎么处罚
一、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怎么处罚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处罚标准是:
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条
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构成要件
小编提醒您,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主观方面是故意;
2、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才能构成本罪;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为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
三、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追诉时效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追诉时效要具体分析。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