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生效合同是不是承担违约责任
一、未生效合同是不是承担违约责任
未生效的合同一般没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成立生效后,一方因违约所需承担的责任;而合同未生效,当事人如果在缔约过程中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未生效合同可否解除合同
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法定解除情形,也可以解除合同,其它情况下解除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未生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
1、法律意义不同。未生效合同的效力有可能转换,无效合同属于自始、当然、确定无效的合同;
2、权利义务不同。未生效合同中仍存在双方约定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无效合同其内容对双方而言不具有约束力;
3、性质不同。未生效合同对合同事实判断,无效对合同性质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