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证变更为一人的步骤是什么
一、夫妻房产证变更为一人的步骤是什么
夫妻房产证变更为一人的步骤如下:
1、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房产证到房屋登记部门进行不动产变更申请;
2、房管局审查收到的申请材料;
3、房管局对符合变更条件的变更申请进行变更,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离婚时夫妻房产应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时房产的分割:
1、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2、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费收费标准
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费用。其中,小编提醒您,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段按比例缴纳。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