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行为的定义是什么
一、超车行为的定义是什么
超车行为的定义:即车辆到了另外一辆车的侧面,从后面跨越后面同标的目的行驶的车辆。用于超车的车道通常是内侧车道,即较靠近门路中间而离路肩较远的车道。在靠右行驶的地域,超车道为靠左的车道;在靠左行驶的地域,超车道为靠右的车道。超车是汽车在行驶中不可避免的一种比较危险的行为。需掌握熟练的技术和技巧,并遵守交通法规,防止意外和事故发生。“超车”是指在同一车道行驶的后车超越同向行驶的前车。
二、超车时发生事故责任怎样划分
超车时发生事故责任划分如下:
1、在弯道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2、在窄桥上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3、在没有中心线或双向单车道的路上,从前车右前方超车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4、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多久可以起诉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随时可以起诉,只要不超过是诉讼时效即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