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后能否将户口重新迁回娘家
一、女方离婚后能否将户口重新迁回娘家
女方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带着离婚协议,离婚证,户口本,还有娘家那边同意迁入的证明,自己写一份申请,内容就是离异而且没有购房。没有单位集体户口接收,去娘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开准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跟谁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三、离婚户口不让迁走怎么办
小编提醒您,如果有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迁户口是不需要对方同意的,只是需要户籍地村委会或居委会以及派出所出具相关材料。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
1、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1)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原丈夫户口所在派出所的领导或者他们上级机关反映情况;
(2)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原丈夫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反映情况;
(3)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原丈夫户口所在地县、市级信访局反映情况
2、另一方法是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