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能否以土地为抵押
一、房产证能否以土地为抵押
房产证能以土地为抵押。以抵押土地偿还债权,未办理产权证的房产可以通过评估部门的评估一起拍卖,也可以与接收方协商作价出售,土地抵押是指债务人以土地使用权担保债务履行的法律行为,土地抵押是房地产抵押最基本的形式,一般通过土地合同进行,抵押权的本质是一种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即债权人他人身上获得偿还债务的担保物权。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抵押房产是否可以直接卖出
抵押房产是可以直接卖出,但是在出售前需通知抵押权人。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关于房产抵押给个人的风险
1、租赁权对抗的风险;
2、抵押登记权的风险;
3、土地性质引发的风险;
4、土地用途变更的风险;
5、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
6、抵押房产评估价格的风险;
7、房产处置执行难;
8、共有财产抵押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