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准土地征收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一、非法批准土地征收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非法批准土地征收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的行为。
二、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小编提醒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非法批准征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10亩以上的;
7、非法批准征用其他林地20亩以上的;
8、非法批准征用林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5亩以上或者其他林地10亩以上毁坏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