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有什么
一、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有什么
下列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无效的。只有合法权益才受法律保护,不合法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不合法的合同当然是无效的。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三、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的诉讼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