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家属在刑事案件中何时能会见被告人

  一、家属在刑事案件中何时能会见被告人

  结案之后家属才能会见犯罪分子,犯罪分子服刑期间,家属可以探视犯罪分子。

  《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二、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三、刑事上诉是否可能增加刑罚

  刑事案件上诉不会加刑。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审判原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小编提醒您,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