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一、根据法律规定土地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征收的条件是:

  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有权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3、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二、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由谁支付

  征地补偿费由国家支付,具体由实行征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发放。

  小编提醒您,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三、土地征收如何保障农民权益

  土地征收如下保障农民权益:在征地过程中,要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诉权,避免少数人的暗箱操作,使农民能够亲自行权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健全土地征收公告程序,在征地调查、征地补偿费协商分配、劳动力安置等环节中最大程度保证农民的知情权;

  2、引入听证制度,使在有关土地征收是否合法以及土地补偿费合理数额等问题上,农民能够充分参与,获得表达意见的机会;

  3、完善诉讼制度。其中可以参照外国设立独立的行政法院等方式审查政府的征地行为及其过程的合法性,从而保证司法过程不被行政机关干预,保障农民的诉权;

  4、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如建立专门的土地征收调解委员会等民间组织,拓宽农民的救济途径。